離11月11日越來越近了,相信許多“剁手族”已經摩拳擦掌準備血拼。今年的“雙11”恰逢周六,很可能又將創造電商銷售奇跡。值此之際,銀川市消協提醒廣大消費者理性購物,注意網購消費陷阱,同時注意了解正確的維權方法。
電商使出“殺手锏”,請大家理性面對
今年“雙11”前期預熱宣傳期間,各大電商平臺都使出“殺手锏”,有的以“全年最低”為噱頭,有的發出“紅包雨”“百億購物津貼”等,還有的推出付定金預售以及返現、送禮品等活動。乍一看,商家的優惠、折扣力度很大,但消費者一定不要被某些虛假宣傳、虛假折扣所迷惑。
銀川市消協提醒,有時經營者先抬高價格再打折,消費者事先一定要摸清活動詳細情況,有無什么限制,對商品進行前期了解或在不同購物平臺和商鋪進行比較后再做決定。最好保留“秒殺抽獎”細則、禮品清單、訂單細節等相關截圖,以防商家事后私自取消訂單、修改活動詳情,致使消費者利益受損。另外,要小心預售陷阱、贈品貓膩等。
以往投訴有不少,維權得注意這些
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消保科負責人王梅告訴記者,根據以往“雙11”的投訴數據統計,投訴焦點集中于優惠促銷無法兌現、被取消訂單、退換貨、商品質量以及快遞物流延遲等方面。
因此,網購時消費者一定要保存好購物憑證:先要保存好商品,不要有人為損壞;還要保存好票據或網購憑單以及網上截圖,包括宣傳圖片、聊天記錄等;快遞公司的包裝也要保留好。一旦出現消費糾紛,消費者應先及時與電商溝通協商,協商不成可向電商所在網購平臺投訴或向電商所在地的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投訴。如遇網絡詐騙,應及時報案,運用相應法律法規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有些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網購時,還要注意所購商品的特殊性,有些商品并不在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范圍內。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對于消費者定做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不在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范圍之內。消費者購買時一定要謹慎。 (記者 白靜)
溫馨提示
當心三大消費陷阱
如何血拼才能不上當?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消保科負責人王梅列出了幾類典型的消費陷阱。
陷阱一:先漲后降。為了制造低價,部分商家會在“雙11”前將商品售價上調,然后通過折扣、促銷、返券等活動吸引消費者購買,這已成為電商行業的潛規則。消費者需保持清醒,貨比三家,對于心儀的商品提前關注,與“雙11”價格對比,確認是否真實惠。
陷阱二:預售規則不清。所謂預售,即商家使用支付定金(訂金)方式,讓消費者提前購買,“雙11”當天支付尾款,“雙11”后發貨。一般來說,“定金不退,訂金能退”,很多商家預售中需要支付的基本上都為“定金”,并且一些網店表示,預售商品只能單獨購買,如果要使用平臺上的優惠券還需購買其他商品。消費者要想明白了再支付定金,注意支付尾款的期限,還要看清一些優惠券的限制范圍、條件及有效期等。
陷阱三:贈品不享受售后服務。發放贈品也是電商促銷的手段之一,贈品存在的問題有兩種:一種是商家搞活動時,頁面明確有贈品,收到貨卻發現沒有贈品;另一種是贈品不享受正規的“三包”服務。消費者下單前,對活動宣傳頁面要截圖保留,以防商家不按承諾發送贈品;有規定明確贈品也應保修,消費者可提前要求商家注明,對贈品提供售后服務。如果出現問題,要盡快與商家和網購平臺聯系,并提交證據,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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