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下稱“流動性新規”)生效將滿三個月。消息人士表示,近期監管層召集基金公司開會,要求切實落實流動性新規,嚴禁基金公司貨基“沖規模”,監管層近期將對流動性新規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會議透露,對貨基要從嚴監管。貨幣基金尤其是貨幣基金規模超風險準備金200倍的公司,嚴禁沖規模;基金公司不得進行任何宣傳來擴大貨幣基金規模;不得降低貨幣市場基金的費率進行惡意競爭;嚴禁片面宣傳貨幣市場基金的收益率及過往業績,或者忽視風險把貨幣市場基金混同于活期存款、某某寶等;不支持快速贖回、T+0、流量導入等任何與嚴控流動性風險或者有違銷售法規的業務,已經備案過的暫時保持現狀,不能再宣傳、不能增加新渠道。
監管層下一步將對基金公司“流動性管理”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從嚴處理。
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總經理胡立峰表示,貨幣市場基金是現金管理工具,對流動性管理要求較高。基金公司應注意在流動性與收益性上取得平衡,不能片面強調收益而忽視了流動性管理與風險管理。基金公司沖規模可能擾動市場,應當嚴格限制。他表示,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已經準備對基金公司規模評價作出調整,并將風險準備金充足保障程度作為評價貨幣市場基金的重要指標。
天相投顧基金評價中心主任賈志也表示,貨幣市場基金沖規模屬于“政績”工程,于投資者無益,且增加了市場的流動性風險。
近期,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召開會議要求,基金評價機構應進一步弱化對公司管理規模的關注,不再公布包含貨幣市場基金規模的排名數據,轉而建立更為科學、全面、合理的基金管理公司評價指標體系,引導投資者及相關方更為理性、客觀地看待規模排名,突出長期投資、價值投資對于財富增長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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