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有望正式參與債券承銷業務。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下稱“交易商協會”)日前發布《關于意向承銷類會員(信托公司類)參與承銷業務市場評價的公告》(〔2017〕25號),啟動意向承銷類會員(信托公司類)參與承銷業務市場評價工作。
據悉,本次評價對象為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意向承銷類會員(信托公司類)。信托公司經市場評價獲得承銷業務資格的,可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業務。公告要求,參評會員按照《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意向承銷類會員(信托公司類)參與承銷業務市場評價相關材料要求說明》要求的內容與格式,于9月15日17時前將材料清單及具體材料提交至交易商協會秘書處。
對此,華融信托研究員袁吉偉認為,信托公司獲得銀行間市場承銷準入,有利于拓展業務空間,發展中間業務,增加收入開源,不過此類業務競爭也較激烈,基本被四大行和股份制銀行劃分,而且信托公司相關人才儲備也有限。“監管評級高、債券業務規模大、中大型信托公司更可能獲得承銷資格,預計首批獲得承銷資格的信托公司可能在10家以內。”袁吉偉表示。(記者 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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