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港交所公布重磅上市改革舉措,將允許不同投票權架構的高增長及創新產業公司在主板上市,預期最低市值須達到100億港元;并允許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在主板上市,已在歐美成熟市場上市的創新型公司也可在香港主板上市。此次修訂上市制度,成為港交所24年來最大的一次改革。
12月15日,港交所網站就2017年6月16日所刊發的《有關建議設立創新板的框架咨詢文件》(框架咨詢文件)發表咨詢總結。此次總結根據市場人士的回饋意見宣布聯交所決定落實計劃,拓寬香港上市制度,便利新興產業及創新型公司來港上市。香港交易所網站同時刊發回應人士的意見及問題。港交所網站掛出《香港交易所就拓寬香港上市制度擬定發展方向》的新聞通稿稱,對香港上市制度全面檢討,發現在吸引新興產業及創新型公司方面存在不足,削弱了香港相對于全球其他主要上市地的整體競爭力。為此,聯交所發表框架咨詢文件咨詢市場意見,探索最合適可行的做法。
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李小加表示,新科技和新經濟已經成為驅動世界經濟發展的新浪潮。新經濟在推動社會進步的同時,也創造了激動人心的投資機會,獲得了全球投資者的擁抱與追捧。香港也在思考應該如何與時俱進、如何鞏固自己獨特的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據悉,港交所將在主板上市規則中新增兩個章節,列出有關尚無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和采用“不同投票權架構”的新經濟公司來港上市規則框架,同時也將修改第二上市的相關規則,方便更多已在主要國際市場上市的公司來港上市。總之,改革后的主板將聚集更多類型的上市公司,尤其是高成長創新公司。與此同時,港交所也提升了主板及創業板上市門檻,并對創業板重新定位,希望創業板能夠繼續吸引更多優質的中小型公司。
“股票市場如同一個百貨商場,只有貨架上的貨(上市公司)更加豐富、更加符合顧客(投資者)的需求、更加安全,才能吸引四面八方的顧客,才能人氣旺、有活力。”李小加認為,想把上市的大門再開得大一點,給投資者和市場的選擇再多一些,不想把非常有發展前景的新經濟公司關在門外。如果投資者對“不同投票權架構”或無收入公司始終心存疑慮,不該避開這類公司,修改后的上市規則也不會影響其利益。但是,如果投資者非常看好一家公司的前景,并且不介意它的多元化結構,修改后的上市規則將為其提供更多投資機會。
對于新規則有關投資者保護的問題,李小加表示,在新的規則中,投資者保護措施絲毫沒有因為引入“不同投票權”架構而改變或者減少。為了應對未來有可能出現的新問題、新風險,新的章節還將設定更具針對性的投資者保護措施。2018年第一季度,港交所計劃推進上市規則的細則咨詢,尤其是一定要設定好相應的投資者保護措施。
北京理工大學管理與經濟學院副教授張永冀表示,同股不同權的新經濟公司、沒有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以及第二上市的創新型公司均有望納入港股通標的。
新規則對于擬放寬市場準入的三類公司有一定市值門檻要求。例如,同股不同權的公司最低市值要達到100億港元,如果市值低于400億港元,那么該公司在最近一個經審核的財政年度至少要獲得10億港元的收入;沒有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最低市值需達到15億港元;在港成為第二上市的新經濟公司,市值要求將不少于100億港元。(記者 祝惠春 溫濟聰)
◆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遵守《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 尊重網上道德,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 您在寧夏財經網發表的言論,我們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
版權與免責聲明:
1 本網注明“來源:×××”(非寧夏財經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2 在本網的新聞頁面或BBS上進行跟帖或發表言論者,文責自負。
3 相關信息并未經過本網站證實,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4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同本網聯系。
廣告熱線: